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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参考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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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参考标准有哪些

* 来源 : * 作者 : 烟台离婚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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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参考标准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作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超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范围的举债,由主张人对负债所得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举证。对为满足衣食住行基本要求所负的债务,对因治病,培训教育,抚养赡养等所负的债务,共同经营(包括共享利益的经营)所负的债务,1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举债的合意。

只要夫妻双方共同签订了借款协议,1般均可认定为夫妻有举债的合意,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否有约定为补充。夫妻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的,可认定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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