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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前财产转移给子女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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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前财产转移给子女是否有效

* 来源 : * 作者 : 烟台离婚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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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之前财产转移给子女是否有效

1、夫妻离婚之前财产转移给子女无效,依然属于转移财产的行为。但是若是双方达成合意,就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 夫妻1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1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1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离婚时转移夫妻财产会产生的法律后果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1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百零2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1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1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是民事主体发现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另1方存在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离婚的两年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再次分配共同财产的请求,同时需要提交对方确实转移了财产的证据,若是超过了诉讼时效,那么法院可能不会受理该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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