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是怎样划定的?烟台离婚纠纷律师离婚诉讼
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是怎样划定的? 工伤条例第29,31条划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 1,工伤职工到划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用度符合有关划定尺度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津贴尺度的70%发给住院伙食津贴费。
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用度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尺度报销。
3,工伤职工需要休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期满后,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1,2项的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