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评定6级应怎么赔偿烟台离婚纠纷律师起诉离婚
第3十1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1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峻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划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糊口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3十4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6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存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6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划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补助实际金额低于当地z低工资尺度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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