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离婚诉讼有怎么程序子女抚养
离婚诉讼得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生效,要经历3个必经阶段。
阶段:起诉阶段。
这1阶段包括以下3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得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得、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得理由。
第2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原告得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得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05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105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
如果被告确因非自己意志得原因在105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得决定。
第3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1阶段进入离婚诉讼得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得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调解),可以在收到书(调解书)之日起105日(1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调解)书生效。对生效得离婚(调解)不服得,按民事诉讼法得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得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