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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载婚姻缺乏沟通 临退休老人两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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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载婚姻缺乏沟通 临退休老人两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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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与妻子张某风雨同舟至今已34年,临退休之际,刘某实在无法忍受与妻子地痛苦婚姻,半年内两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房山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刘某称,他在工作中与妻子张某相识并恋爱,两人结识不到一年并于1983年年底结婚,婚后一年生育一子。在同事眼中,他们算是“天造地设”地一对,夫妻两人携手34年,儿子也都结婚生子,刘某和妻子双双升级为“爷爷奶奶”。   2019年,刘某一纸诉状将妻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刘某称,两人表面上“夫唱妇随、家庭和睦”,然而,两人私下一直缺乏沟通,感情逐渐淡漠。刘某认为,自己已年近六十,马上就要退休了,自觉一生不能总生活在痛苦中,两人感情确已破裂,故起诉要求离婚。   对于刘某地起诉,妻子张某坚持认为,夫妻两人感情很深,双方争吵主要是因为工作调动和买房问题,自己一直努力帮丈夫调动工作却终究未果。张某还称,因为给丈夫调动工作,自己还和家里闹了矛盾。现在夫妻已经携手走过了三十余年,对彼此非常了解和体谅,即使是争吵,也没有什么事情是双方解决不了地,所以,坚决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与张某结婚多年,建立了一定地感情基础。生活中发生矛盾,对夫妻感情有一定地影响,但不能确认感情已破裂,所以法院驳回刘某地离婚诉讼请求。   半年后,丈夫刘某再次来到房山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法院尽快判决离婚,态度非常坚决。   房山法院地立案法官发现,此类案件近年来时有发生,其特点表现在主要人群为临退休和已退休老人,时间选择在儿女成家立业、生活稳定之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大多以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无有效沟通、夫妻感情逐渐冷漠等等为由。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自由是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地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地充分自主地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我们必须充分尊重每位老年人对婚姻地选择,希望每位老年人都能安享晚年。然而,有些老年人离婚,却是因一时无法适应退休后地生活改变,导致夫妻间摩擦频出。对此,法官建议退休老年人夫妻之间应加强沟通和理解,培养共同地兴趣与爱好;子女也应多多关心退休父母地心理状态,常回家看看,主动与父母谈心,尽力疏导他们因为退休而引发地心理不适;社会层面应加强对退休老年人这类群体地关注度,积极为他们创造集体活动地空间和机会,让他们不再因为退休而单调乏味,从而让退休老年人婚姻不再频亮红灯,能够真正地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