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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包二奶,并给对方买了屋子,属于赠与吗?离婚律师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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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包二奶,并给对方买了屋子,属于赠与吗?离婚律师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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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在归答题目之前,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的是,夫妻之间是否商定过各自的收进回各自所有,假如有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关键词: 买了,赠与,并给,屋子

    
在归答题目之前,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的是,夫妻之间是否商定过各自的收进回各自所有,假如有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丈夫给情人买的屋子就是赠与。

     但是在实践中,有这个商定的夫妻是很少的,大多数的夫妻财产都是共有的,在这种情况下,丈夫给情人买的屋子,不属于赠送。

    由于丈夫处置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固然《婚姻法》第十七条划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同等的处理权。

    但是,在《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对此解释为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同等的。

    因日常糊口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糊口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该同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买屋子属于对共有财产做出重大处理,而且二奶也不能认定为是善意第三人,法律保护第三人利益是为了不乱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丈夫买的屋子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妻子发现丈夫买屋子以后,妻子可以要求丈夫取归共同财产,假如丈夫不同意 ,妻子可以提起诉讼,由于丈夫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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